一、决赛流程:
1) 在本次大赛中,分为泳装、晚礼服、旗袍、才艺等几个环节进行比赛。
2) 分赛区选手通过初赛、复赛、决赛评出优胜者。
3) 各分赛区负责地区选拔赛,分赛区获奖选手前三名参加广东总决赛。
二、报名要求:
1) 必须如实填写选手报名表。
2) 尊重评委,尊重评选结果。
3) 按时参加赛事的初赛、复赛、总决赛,出席组委会安排的各项主题活动,服从本次大赛组委会的管理。
4) 获奖选手除获得证书、奖杯外,须出任赞助企业形象代言人(企业另付给选手的费用与组委会无关)服务期一年。
5) 进入大赛总决赛的选手自动成为本次大赛组委会的签约选手,必须积极参加组委会的各项活动。
6) 参赛选手如违反大赛要求,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7) 有参加过相关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直接进入本次大赛的复赛。(报名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8) 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三、选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女性,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
3)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4) 选手身高1.65米以上,面容娇好,三围比例匀称。
5) 身体健康,精神饱满能适应紧张的排练及比赛。如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不能继续参加比赛,组委会有权决定终止选手比赛。
6) 符合出国政审和办理出国手续的条件。
7) 没有犯罪、从事不良职业、有损赛事形象的行为。
8) 政治可靠并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艺术表现力。
四、提交材料:
1) 填写选手报名表。
2) 报名选手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 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五、评比内容:
评委根据参赛选手在选拔过程中的泳装、晚礼服、旗袍、才艺等各环节来评定成绩。
六、评分标准:
评审工作全部由最高评审委员会负责,最高评审委员会为最权威评审机构,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干涉评审委员会的评分结果。
1) 分赛区初、复、决赛由广东省各分赛区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工作;
2) 广东总决赛由第51届国际小姐中国大赛广东赛区评审委员会评委进行评审;
3) 每场比赛初赛不低于5个评委,复赛、决赛不低于7个评委,评委总分数相加除以评委人数计算出选手分数,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
4) 各项比赛评分最高分不高于95分,最低分不低于75分; ?
5) 比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手号码由选手抽签产生;
6) 每位评委的评分和评语将完整保留在大赛最高评审委员会备案。
七、奖项设置:
1) 设置冠、亚、季军及十佳等。
2) 2、评选单项奖: 最佳人气奖 最佳上镜奖 最具活力奖 最佳才艺奖 最佳时尚奖、最具爱心奖等
八、报名办法:
1) 场地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可到活动组委会及各分赛区组委会报名处报名,也可到活动组委会指定报名处报名。
组委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天井湖26幢
邮政编码:518003
传真:0755-25421123
联系人:赵思雨
电话: 0755-25522220
邮箱:xuer666@126.com
2) 网络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可到组委会合作门户网站设立的网络赛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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