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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于6月至7月在北京举行

2012年05月09日 21:17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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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于清凡):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于6月7日至7月6日在北京举行。

在5月9日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司长武翠英介绍到,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36个代表团将带着41台剧(节)目参加本届文艺会演,共演出92场。开幕式文艺晚会定于6月12日晚在国家体育馆举行,剧场演出从6月7日开始到7月5日结束,演出票实行公益性低票价销售。

为了鼓励创作,推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本届文艺会演将进行评奖。奖项共有10类,包括剧目奖、编剧奖、导演奖、音乐奖、舞美奖、节目奖、表演奖、新人奖、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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