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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音乐制作人地铁站贩大麻 被判有期徒刑1年

2013年06月18日 10:02
来源:东方网

80后的音乐制作人余某多次在地铁向他人出售大麻,并承认自己在玩音乐时也会吸食一些大麻。近日,通州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

据悉,余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2011年9至10月间,余某在朝阳区大望路地铁站、通州区梨园镇其暂住地,多次以200余元的价格向郭某出售毒品大麻4克。余某还多次向王某出售毒品大麻。同年11月4日晚上6点,余某在通州区梨园地铁站,以400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售毒品大麻6克,后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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