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首部《婚姻法》唱响中国人“爱情歌”

2012年06月09日 08:15
来源:扬子晚报网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这是新中国出台的第一部法律,当时封建婚姻遗毒仍肆虐江苏,仅南通县就有3万童养媳

谷岳飞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后,当时的青年男女领取结婚证的情形。 (资料图片)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后,当时的青年男女领取结婚证的情形。 (资料图片)

  档案文件中记录了陈香的故事。

  档案文件中记录了陈香的故事。

谷岳飞摄

本版撰稿

江苏省档案局嵇梅袁光

扬子晚报记者谷岳飞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法律。

“它所引发的社会变革及广泛深远的影响无论怎样形容也不为过。”对于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有评论如此指出。这场关系个人生活、社会秩序乃至国家制度安排的重大社会改革,直接向男尊女卑、包办婚姻、一夫多妻等落后的封建婚姻制度开刀。

随着《婚姻法》的实施,江苏各地许多人,尤其是妇女的不幸婚姻得到终止;同时,《婚姻法》也给了人们自由恋爱的勇气,摆脱封建婚恋旧俗陋习束缚的男女青年开始大胆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标签:婚姻法 爱情歌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